中銀香港第51屆體育節
中國象棋暨全港學界精英邀請賽
補 充 規 定
一、比賽方法
分中學組、小學組及女子組三組7輪比賽,每場比賽開賽後逾15分鐘未到場就座者,按棄權論。
二、限著
任何一方均可在任何時間提和,如對方拒絕,可要求裁判限著,如四十回合內並無吃子,經裁判碓定,即可判和。在限着內提和方「將軍」最多只計十回合,超過則為無效步,要扣除。
三、計時辦法
1.每局基本用時15分鐘,每走一步加10秒。
四、賽場須知
為了保證本次比賽順利進行,特提出以下六條要求,請所有嘉賓、教練員、運動員、裁判員及工作人員共同遵守。
1.佩戴證件,保持安靜。 2.賽風端正,公平競爭。
3.尊重對手,服從裁判。 4.禁止吸煙,關閉手機。
5.有序觀棋,不要圍觀。 6.完成賽事,及時退場。
七、技術犯規
比賽過程中嚴格執行規則中技術犯規判罰有關條款,每局棋賽,任何一方技術犯規兩次則判負。
賽員如觸犯以下條款,即為技術犯規:
1. 對局時禁止隨意離席或與任何人交談及參考任何資料,亦禁止用棋具或借助紙筆等對局面分析研究。
2. 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擾對方或分散對方注意力,亦禁止一切妨礙比賽正常進行的言行,不得發出擾人神思之聲響或動作(例如:敲打棋子,點棋盤等)。
3. 賽員不得在比賽進行中閱讀任何書刊。
4. 在對局進行中,不得擅開棋鐘。
5. 提議作和經對方拒絶後,不可連續提出。提出自然限着和棋,經審查不屬實。
6. 任何違反行棋規則著法(如已按棋鐘則馬上判負)。
九、比賽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,由賽會競賽委員會、裁判組研究決定,另行通知。
競賽委員會、裁判組